越秀區(qū)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變更名稱重新申請刻章備案所要提供的資料如下:
1.社團單位提供證社團證副本原件和復印件,發(fā)證機關刻章證明;事業(yè)單位提供事業(yè)單位登記證副本原件和復印件,變更批文原件與復印件;政府單位提供代碼證副本原件和復印件,變更批文原件與復印件;
2.負責人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負責人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上簽名并留聯系電話);
3. 刻章申請書(參考如下);
4. 交舊章銷毀。
刻章申請
廣州市越秀區(qū)公安局:
本單位原名xxxxxxx,于xxxx年xx月xx日變更為 xxxxxxx,現因業(yè)務需要,申請刻制xxxxx公章、財務專用章各壹枚。
現在委托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 )前來辦理刻制印章的相關手續(xù)。
銷毀印章印模
單位名稱:
法人簽名:
經辦人簽名: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