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公司審核不嚴 600萬借款難追回
民間借貸謹防虛假擔保風險
商報訊(記者 陳愛紅 通訊員 思文)600萬元的借款到期,借款人無力償還,擔保公司急尋保證擔保的企業(yè),才發(fā)現(xiàn)借款人提供的企業(yè)印章是偽造的。
去年4月,王某因其經(jīng)營的酒店裝修急需大量資金,一時難以在銀行貸款,他通過朋友介紹向一家擔保公司借款。擔保公司能夠提供足夠的資金,資金的月息2分利(1萬元,每月支付200元,一年支付2400元),但是前提條件是借款人借款時要提供擔保。
為了應對擔保公司的要求,王某伙同李某一起偽造江北企業(yè)和某社團的兩枚印章及企業(yè)負責人馬某的假身份證,在隨后的兩個多月的時間里,李某多次冒充馬某,在王某向擔保公司借款的借條的擔保方處簽名并加蓋上述兩枚假印章,協(xié)助王某從擔保公司處共借款人民幣600萬元。
因經(jīng)營不善,王某無力償還借款。2011年12月,事情敗露,擔保公司眼看王某無力還款,將他告上了法院。
最終,法院以偽造企業(yè)印章罪判處王某和李某有期徒刑,王某的酒店也被查封拍賣。雖然王某接受了法律的懲罰,但是擔保公司也因為審核把關不嚴而導致自己的資金一時難以追回。
浙江天職正律師事務所龔永茂律師點評:擔保分為保證擔保(也稱信譽擔保)、質(zhì)押擔保和抵押擔保三種形式,因為操作的不規(guī)范,民間借貸中多是保證擔保,一旦擔保審核不嚴格,保證擔保就為資金的安全埋下了隱患。法律人士一般不建議民間借貸選用保證擔保方式,如果一定要選用保證擔保方式,一定要采取實地走訪、到主管部門去核實等多種方式核實取款人提供的信息的真實性,確保出借資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