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貪圖方便,一女子在申請將藍印戶口轉為廣州常住戶口時,偽造相關單位印章并加蓋在《入戶申請表》上,被當場識破。近日,天河區(qū)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4年8月4日,被告人伍某在本市天河區(qū)登記為藍印戶口,并于2009年10月14日在其戶籍地辦理未婚未育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2010年7月20日,伍某為辦理藍印戶口轉為常住戶口手續(xù),以人民幣100元的價格委托不法分子偽造了天河區(qū)某街道辦事處人口和計劃生育辦公室的國家機關印章,并在其領取的《入戶申請表》上加蓋偽造的印章。同年7月28日,伍某攜帶上述加蓋偽造印章的《入戶申請表》及偽造的印章到天河區(qū)公安分局辦理入戶手續(xù)時被民警發(fā)現并抓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伍某的行為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應予懲處,依法判處伍某拘役四個月,緩刑一年。(來源金羊網-新快報,新快報訊 記者 黎秋玲 實習生 黃凌麗 報道)。 |